随着《何以笙箫默》电视剧的热播,这部青春偶像剧的同名原著小说在亚马逊也火爆销售中,本周更是荣登亚马逊图书排行榜第1名!那么问题来了,这是为什么呢?
有人说是因为喜欢她淡淡的绿色封面,精致的标题;
有人说是因为喜欢书中的痴情男女主角,七年的等待,并非所有人都能坚持下去;
有人说是因为喜欢她清新的文风,充满了对青春年少的回忆;
又有人说在这种爱情小说的无节操故事泛滥的年代,没有她爱他,他爱他,他爱她,她爱她的各种N角恋,只有深爱的男女主角两个人给彼此的最浪漫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才是真爱丫!
好吧,一千万个人,有一千万个喜欢她的理由。无论这个爱情故事讲述了什么,在这个冬天,她已经给了我们绝大多数人温暖的理由,一份坚持,一份信念,一份感动。
想要弄明白《何以笙箫默》如何荣登亚马逊图书排行榜第1名的小伙伴们,请速速试读以下3章原文内容,相信能给你们最深的体会。也祝愿认真阅读这个爱情故事的小伙伴们,在新的一年99%的都能找到真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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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调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对比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地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地,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二)
周六的肯德基里拥挤而热闹。
默笙怎么也没想到以琛居然会带她到这来,拉拉了以琛的袖子:“以琛,你没有走错门吗?”
“没有。”
“以前你不是说这是小孩子才喜欢的地方?”
“以前你也很喜欢这个地方。”以琛脸上闪过一丝不被领情的恼怒。
呃……
“那我占位置。”默笙明智地捡轻松的活干。
坐在二楼的窗边,咬了两口汉堡,默笙就吃不下了,晃着可乐,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以琛搭话,说着说着不知怎么说起她刚刚翻译的东西。
以琛听着扬眉,“你什么时候对法律这么感兴趣?”
“嗯……多懂点法律总是好的。”
“那倒不用。”以琛似笑非笑的,“你大可继续当你的法盲,只要你不是要离婚,我都可以帮你。”
嗄?默笙一呆,他这算不算是在开玩笑?
“小何,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惊讶的女声在默笙身后响起,默笙转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牵着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向他们走来。
“何叔叔!”双胞胎异口同声地响亮叫,其中一个鬼精灵地说,“何叔叔,你女朋友好漂亮。”
“方检。”以琛站起来打招呼,这个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女子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以琛手里有一个案子,她是公诉人。
方检拍了拍儿子的头,“不要没大没小。”然后笑着对以琛说,“何大律师未免太寒酸,枉费你日进斗金,怎么请人吃这种外国路边摊。”
以琛笑笑,“有人喜欢吃。”
这个“有人”不会指她吧,默笙心里嘀咕。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的确喜欢,可是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后还会喜欢那就是味觉出问题了。
“怎么,大律师红鸾星动了?”方检是何许人也,检察院出来的,察言观色是职业素养,立刻就从何以琛短短五个字里听出暧昧来。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下默笙,看来这个学生气十足的女子对何以琛来说与众不同啊。
“哪里。”以琛草草带过,没接话,“听说方检要升职了,我先恭喜了。”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方检虽然喜形于色,不过口头还是谦虚,迟疑了一会说,“小何,上次见你就想问你,结果接了个电话转头给忘了。听说,魏大光的那个案子你接了?”
“没有的事,只是他的亲属是来咨询过。”
魏大光原来是某地级市副市长,涉嫌贪污挪用资金过亿,最近报纸上很多关于这个案子的报道。默笙供职于消息灵通的传媒业,自然也有所耳闻,只是这些消息总让她想起一些不快乐的往事,所以很少去关心。
方检放心地笑起来,“要是你接这个案子,我就要担心了。不过我早和我们办公室的人说过,这种贪污受贿的案子小何向来不接。”说着有些感叹,“要是个个律师都像你一样,有些罪犯哪会逍遥法外?”
“方检过奖了,罪犯也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我不接这类案子是个人原因。”
个人原因?
默笙搅拌着冰块的速度明显慢下来,看着以琛淡淡的表情,有点失神。
方检笑说:“不管怎么样,你不接我就轻松多了。好了,我也要走了,宝贝们和叔叔说再见。”
“叔叔,姐姐再见!”双胞胎整齐划一地说。
“什么叔叔、姐姐,乱叫!”方检敲敲宝贝儿子,一手一个牵走了。
他们一走,原本有些活跃的气氛立刻冷了下来,默笙的心思还在以琛说的“个人原因”那儿转,她不得不想到自己身上来。
“以琛。”默笙低着头用吸管戳着漂浮在可乐上的冰块,“我爸爸的事情,你很介意吗?”
以琛没有声音,默笙有些底气不足地说下去:“其实我爸爸他人很好,而且那些事情……”
“这与我无关。”
鼓起勇气才说出来的话被以琛僵冷地打断。
默笙手里吸管没戳中冰块,直接戳在了杯子上,杯子翻倒,可乐翻得满桌子都是,顺着桌沿滴到她白色的毛衣上。
愣怔了好几秒,默笙才拿起纸巾机械而快速地擦着桌上的可乐,很认真很用力地擦,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他说了什么?以琛闭了闭眼睛。
第二次。
第二次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定了定神,以琛倾身,拿过她手中的纸巾,“我来。”
等默笙回神,手中的纸巾已经易主,他低着头,专注而仔细地擦着她毛衣上的污迹,修长的手指坚定而有力,透过发丝的缝隙,可以看到他坚毅的眉……
以琛,很近很近。
那么遥远的,究竟是什么?
“下午我不去事务所了。”默笙低低的语调。
以琛停下手,看着她,深黑的眼眸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
“我去逛街,要买点东西。”默笙低声说,“反正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三)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地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插进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地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地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儿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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