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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7/30 20:59:00 来源:减肥_专业的减肥常识网站 作者:佚名

一、修缮赔偿方式签约须知

(一)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未领取产权证的携带《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原件并复印件1份);

2.《天津市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单》(原件),自愿按照商品房买卖或二手房买卖价格签约的,还需携带事故前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管部门打印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并复印件1份);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4.《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修缮赔偿处置协议》或《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赔偿收购处置协议》(原件)。

(二)签约流程

第一步:分类及发号

产权人自愿选择处置方式并领取对应签约号,在等候区等候,熟悉《受损住宅修缮赔偿协议》文本内容。

第二步:签约咨询

产权人可就《受损住宅修缮赔偿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咨询,并与现场工作组确认是否享受2万元奖励金。

第三步:验证

产权人将携带的证件资料提交验证人员核验,其中《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核验后原件退回。

第四步:签约

产权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受损住宅修缮赔偿协议》。

(三)注意事项

1.需产权人本人到场办理手续。

2.共有产权的,应全部共有人到场办理并在协议上签字,收款人默认为《天津市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或《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所列第一位权利人,有异议的全部共有人现场指定收款人。

3.非产权人办理签约手续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委托公证书。

4.《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没办证的)遗失的,需提前到原发证机构查询权属登记簿,再到《天津日报》或《今晚报》办理遗失登报声明,持《天津市房地产登记簿查询证明》、报纸声明办理签约手续。

5.产权人身份证丢失的,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收购方式签约须知

(一)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件3份),共有产权的,还需携带《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原件并复印件3份);

未办理产权证的携带《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原件并复印件3份)、购房发票(原件并复印件2份)、契税完税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2.《天津市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单》(原件),自愿按照商品房买卖或二手房买卖价格签约的,还需携带事故前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管部门打印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并复印件1份);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6份);

4.《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修缮赔偿处置协议》或《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赔偿收购处置协议》(原件)。

有购房贷款的需提交以下要件:

(1)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2)抵押权人为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携带建行储蓄卡或建行公积金卡(复印件1份)。

产权人已婚的需提交以下要件:

(1)配偶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2份);

(2)产权人及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并复印件2份);

(3)《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件2份),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原件并复印件2份)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并复印件2份)。

有车位或车库或储藏室的需提交以下要件:

1.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管理服务协议(或类似协议);

2.与开发商签署的使用协议(或类似协议);

3.购买票据或开发商赠送证明材料。

(二)签约流程

第一步:分类及发号

产权人自愿选择处置方式并领取对应签约号,在等候区等候,熟悉《受损住宅收购协议》文本内容。

第二步:签约咨询

产权人可就《受损住宅收购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咨询。并与现场工作组确认是否享受2万元奖励金,确认车库或车位或储藏室持有人。

第三步:验证

产权人将携带的证件资料提交验证人员核验,其中下列证件资料核验后原件退回:

(1)产权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

(2)未办房证的退还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

(3)已婚的退还《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第四步:签约

产权人与收购企业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

第五步:公证

产权人公证委托第三方全权办理收购手续,有配偶的一同办理。

(三)注意事项

1.需产权人本人到场办理手续。

2.共有产权的,应全部共有人到场办理并在协议上签字,收款人默认为《天津市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或《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所列第一位权利人,有异议的全部共有人现场指定收款人。

3.非产权人办理签约手续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委托公证书。

4.产权人死亡的先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后,再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

5.《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遗失的,需提前到原发证机构查询权属登记簿,再到《天津日报》或《今晚报》报社办理遗失登报声明,产权人持《天津市房地产登记簿查询证明》、报纸声明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

6.产权人身份证丢失的,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7.房屋有非购房贷款的,产权人需自行还清贷款,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再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

8.房屋有查封、权属纠纷的,产权人需自行解决后,再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

9.水电气等费用,产权人签订协议后,持《签订受损住宅收购协议证明》到相关单位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现场备有相关单位办事指南。

10.签约后,产权人应尽快与收购企业办理腾房交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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