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就网红直播带货话题接受《今晚报》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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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来讲是一种新型电商模式,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电商平台商家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商品,只要存在刷单、买评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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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销售宣传的一种新业态受到不少消费者的追崇。《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为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而“直播带货”表现形式更为活泼且具有互动性,其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广告行为。因此,如果直播者所宣传的商品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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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直播平台付款方式多通过